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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广告发布在线协议
时间:
2026-02-28 18:51:08

发布日期:20260228

生效日期:20260301

 

重要提示:

请您在提交广告素材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及其引用的全部规则内容。当您在线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平台广告发布在线协议》”或以“同意”、“确认”等表述明确表示接受时,即视为您(“广告主”)已完全理解、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及其引用的全部规则,本协议即在您与平台运营方【AppWave Limited】(下称“平台方”)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一条 合作内容与要求

1.1 本协议适用于通过线上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后台、QQ、微信、邮箱等) 快速确认的广告发布合作。广告发布的具体位置、周期、预算、费用等以您最终在线确认的订单或方案为准。

1.2 您确认,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平台方不时修订并公布的《使用条款》《广告内容违规判定标准》(以下简称《违规标准》”)。该《违规标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违规标准》最新完整版本可通过以下链接查阅:【https://www.jucha.com/fwxy/8018.html】。您有义务在广告发布前及合作期间主动、定期查阅该标准的最新内容。

 

第二条 内容合规与审核
2.1 您保证,您提供的所有广告素材及推广行为,均严格遵守全球各国法律法规,尤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违规标准》。您尤其应确保广告内容符合《商品说明条例》、《中医药条例》(如适用)、《版权条例》、《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以及其他所有适用的成文法与普通法原则
2.2 平台方享有对广告素材的最终审核权。审核通过仅为允许广告上线的必要条件,不构成平台方对素材内容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或完整性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陈述,亦不构成平台方共同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
2.3 无论广告上线前或上线后,一旦平台方自行发现或经合理判断后怀疑广告内容存在违反香港法律或《违规标准》的情形,平台方有权单方、不经事先通知地立即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拒绝上线、下线广告、暂停服务、终止合作、扣除已支付费用等措施,且无需对您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第三条 费用、支付与责任限制
3.1 您应按订单约定足额支付费用。逾期支付超过24小时,平台方有权立即暂停或停止服务。
3.2 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违规、您主动取消、或根据本协议约定终止合作)导致广告未按订单约定完全发布,您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该等费用应被视为对平台方提供的审核服务、技术支持、系统资源占用及已发布广告时段的综合对价。
3.3 若因您违反《违规标准》、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他约定,导致平台方遭受任何第三方索赔、投诉、举报或受到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调查、质询、警告、处罚,您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平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金、和解费用、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调查费用及商誉损失等)
3.4 责任上限:平台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总累计责任,无论基于何种诉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侵权、保证或其他),均不得超过您就引致索赔的单个广告订单已向平台方支付的总费用。若因平台方自身可控范围内的重大技术故障导致特定广告连续24小时完全无法展示,且经您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未修复,平台方的唯一责任仅限于按故障时长比例顺延广告发布服务或退还对应的广告费用。除此之外,平台方不就任何间接损失、附带损失、利润损失、数据丢失或商誉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协议修改与终止
4.1 平台方有权根据香港法律变更及运营需要,单方修改本协议及《违规标准》。修改内容将通过平台公告、站内信或您预留的联系邮箱等方式通知。若您不同意相关修改,您有权并应立即停止使用服务;您继续使用服务的行为将被视为已完全接受并同意该等修改。
4.2 平台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终止合作的,自终止决定作出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协议的终止不影响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是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在本协议第三条及第七条约定下的赔偿责任及持续保密义务。

 

第五条 知识产权与数据
5.1 您保证对提交的广告素材拥有完整、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已获得充分授权,并确保其使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
5.2 平台方为提供服务而使用的软件、系统、网站设计、商标、商号等所有知识产权归平台方或其许可人所有。本协议不授予您使用平台方任何知识产权的权利。
5.3 双方处理个人数据(定义见香港《个人资料(隐私)条例》)应遵守该条例的规定。您确认并同意,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平台方可在必要范围内收集、使用、转移及处理您提供的联系信息等个人资料。

 

其他
6.1 本协议自您在线确认接受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6.2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因本协议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按照该中心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为香港。仲裁语言为中文或英文(由首先提起仲裁的一方选择)。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6.3 本协议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双方认可其法律效力。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系统日志、点击记录、在线确认记录、电子邮件往来等电子数据均可作为解决争议的有效证据。
6.4 如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在最小必要范围内进行修改以使其有效和可执行,且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持续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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